1)第四十一章时尚_穿书之后我成了朱砂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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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莲娇娇从车里出来的那一刹那,众人皆倒抽了一口冷气。

  她怀中抱着一只橘色的猫,一踏进夜色,便有无数店员经理涌了进来。

  废话,那可是大股东!

  莲娇娇在夜色的持股比例,达到绝对控股,来头不可谓不大。

  最初的念头,是她想喝酒,然后开了一家酒吧,因为装饰和独断的风格氛围,夜色逐渐火了起来。

  后面,自然有人想找她合作。

  红酒中品牌口感最好的,要属82的拉非,这可是她的专属收藏。

  “娇姐,您来了?这位先生是?”经理脸上露着讨好的笑容。

  夜色的安保很好,环境也不像其他普通的酒吧一样放着震人的音响,除去吧台供人饮酒娱乐的地方,还有很多间包厢,不管里面发生什么,外面如旧。

  如旧不是破旧的意思,而是照旧,像以往那样,是让人安详的地方。

  轻柔的音乐从舞台的音响中缓缓溢出,轻抚人的心灵,这里有各形各色的人,在吧台周围坐着的很多人都是奔着这音乐来的。

  夜色的音乐大多是国内外大师绝版的音乐,拥有独家的版权。

  经研究表明,这些音乐有抚慰人心、缓解神经紧张的作用,高层想收归国有,但是出于某种特殊原因,没能把想法落实下去。

  莲娇娇瞥了一眼周围,红唇轻启:“王东兴呢?”

  “呃……娇姐,王总正在‘凤求凰’包厢内,而且,杨少也在里面。”

  “杨少?你们真是给他面子!那个黄毛不是说要砸了我的招牌吗?怎么,如今却怂了?”

  夜色这招牌还在门口挂得好好的,周围还环绕着五彩斑斓的霓虹灯,冷阴极气体的放电灯,照着奢华的人。

  讲真,这里的消费很高,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来消费的。

  不是说看人下菜,而是这里调的一杯的酒最低都要几万起步。

  寻常人等也能进来,但是每一笔消费,都得踮量踮量。

  万一一不小心,一杯350ml的酒,就足以花掉一年的工薪和奖金。

  杨泽宇是夜色的至尊vip,自然懂夜色的规矩,不过他竟然敢闹事,那肯定是仗着背后的资本撑腰。

  王东兴被他打了,也不敢找他麻烦,只好叫莲娇娇来。

  干架什么的,真是伤风败俗!

  莲娇娇咳了咳,打算开个包厢给祁野,让他在里面等着她办完事,结果某人睨了一眼,周身的上位者气息一露无疑,“就不带我去见识见识?”

  得了,就您?

  长的见识比她还多!

  她才是井底之蛙!

  无奈之下,莲娇娇答应了。

  她估摸着待会儿见到杨泽宇这黄毛小子,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,不能在祁野的面前与他大动干戈。

  凤求凰包厢,里面的环境如名,高端奢华、格局高调。

  包厢隔音效果很好,与门外不同的时,一开门,里面是震人的音响,迷离的昏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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