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三十五章 凡事皆找老先生_寒门状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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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利跨过去了!对了,妹妹就没想过改嫁?”

  惠娘头摇成了拨浪鼓,或许是想到了伤心的地方,泪珠若断了线的珠子般落了下来……

  沈溪看到这里不由有些难过,一个生前疼爱自己妻子和女儿的男人,死后留下可供妻子和女儿勉强糊口的微薄产业,但就是这么点儿东西,也有人觊觎,实在是让人感叹世道的艰辛和不易。

  这下周氏也没办法了,陪着惠娘抹泪。

  沈溪眼珠子骨碌碌一转,突然道:“姨,那些人来抢铺子,您就跟他们闹上官府啊……有官老爷给咱么撑腰呢!”

  “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……”周氏骂了沈溪一句,却转过头问惠娘,“妹妹有没有想过去官府?”

  孙惠娘摇了摇头:“这些产业到底是陆家的,就算去了官府,官老爷岂会给我们孤儿寡母做主?”

  周氏略一琢磨,也觉得不太可能,幽幽叹息了一声。

  沈溪却道:“娘,姨,姨父去世了,而且又没有父母兄弟,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,姨父这一房算是户绝了。根据我大明律令,凡户绝财产,果无同宗应继者,所生亲女承分,无女者入官。”

  “这也就是说,曦儿拥有姨父财产的天然继承权,而姨您则拥有对这财产的监护权。另外,这份产业是姨父通过自己努力得来的,并不算是陆家祖产,就算那些人也姓陆,但并不是姨父这一户的,根本就没有理由要铺子……只要姨带着女儿没改嫁,没有人可以霸占属于曦儿的家产。”

  周氏听了眼睛一亮,抓着沈溪的手,问道:“憨娃儿,这些话你从哪里听来的?”

  “我……我自己想的。”

  沈溪知道以他的年岁不该说出这等话来,但这时候为了帮惠娘,他也顾不得那么多了。

  沈溪非常清楚明朝的法律,大明各个时代都有争产的案例,丈夫死了留下产业被同姓人所夺,这种事屡见不鲜。

  《大明令》中规定:“妇人夫亡无子守志者,合承夫分,须凭族长择昭穆相当之人继嗣。其改嫁者,夫家财产及原有嫁妆,并听前夫之家为主。”这一规定明确地把寡妇接管其亡夫的财产与立继联接在一起。这样一来,寡妻不再有权继承其亡夫的财产,并且在法律上有义务为亡夫立继。

  这条法律,正是陆家人敢于找上门来讨要财产的主要仗恃。

  但是,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,现在陆少博这一房虽然户绝,但还有陆曦儿这个亲女继承财产。同时,宁化县城的药铺和房产,是陆少博自己在外打拼创下的,算不算是祖产也存在争议,关键是看判案的县令怎么理解。

  “你个臭小子,你才多大年岁,岂会说出这等文绉绉的话来?我问你,是不是教你识字的那位老先生又回来了?”

  周氏瞪了沈溪一眼,然后对惠娘道:“妹妹,要是有那个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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