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4章 巨鸢_杀破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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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十六爷。”

  沈十六只对沈易耍流氓,一碰到女人,他顿时摇身一变,成了个翩翩君子。他微微侧身,不去直视秀娘的脸,彬彬有礼地打了招呼:“徐夫人,我带长庚出去散散心。”

  “有劳费心,”秀娘笑不露齿地弯了弯嘴角,继而转向长庚,轻声细语地叮嘱道:“今日你父亲回来,你若是出门,记得替娘带一盒胭脂回来。”

  她说话声音轻得像蚊子,呵一口气都能吹跑,可长庚还没来得及答话,沈聋子已经先一口应下:“哎,夫人放心。”

  长庚:“……”

  此时,他才大概摸到了一点义父聋的规律——沈易跟他说的话,他一概听不见,其他人跟他说的话,视爱听不爱听,选择性地听不见,至于那些大姑娘小媳妇,哪怕是只母蚊子嗡嗡一声,他都能听得一字不漏。

  好吃懒做就算了,还是个色胚!

  “金玉其表,败絮其中”一词,简直如同为他量身定做。

  巨鸢归来时,城门口聚集着等着捡雁食的小孩子和附近十里八村跑来看热闹的,人一多,就有脑子活份的出来兜售吃食,慢慢在当地形成了一个规模不小的集市,当地人叫做“雁子集”。

  沈十六从来不会看人脸色——看得见也装看不见。

  他仿佛一点也没有察觉到干儿子阴霾的心情,兴致勃勃地在人满为患的雁子上转来转去,看见什么都很有兴趣。

  长庚顶着一脑门官司,却还得寸步不离地跟着他,时刻留神他不要被人挤丢了。

  这些年世道不好,老百姓都穷,集市上买卖的大部分都是农家自产的小东西,吃没好吃,喝没好喝,无聊得要死。

  都说日子不好过是打仗的缘故,税负一年比一年重。可其实过去也打,打完一场,总还能休养生息一阵,这些年却也不知是怎么的回事,人们仿佛总是不得喘息。

  算来,不过区区二十年光景,大梁先是北伐,再又是西征,□□大国,四方来朝,那是何等的威仪?

  偏偏老百姓越来越穷了,也真是奇了怪了。

  长庚转得百无聊赖,直想打哈欠,只盼着沈十六这个看见什么都好奇的乡巴佬早点尽兴,早点放他回去,他宁可去给沈先生打下手。

  沈十六买了一包烤得乌漆抹黑的粗盐豆子,边走边用手捏着吃,脑后生眼一样,伸出一只手,准确地将一颗盐豆子塞进长庚嘴里。

  长庚猝不及防,不小心舔到了他的手指,慌乱中一口咬在自己嘴里的软肉上,顿时咬出了血,疼得“嘶”了一声,愤怒地瞪着沈十六这大祸害。

  “花开有重日,人无再少年。”沈十六没有回头,拈起一颗豆子,将那它举起来,对准太阳的方向,他那双手长得真是好,修长白皙,像一双世家公子的手,本该持卷或是拈棋,与沾着黑灰的烤豆十分格格不入。

  沈十六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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