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299.开设幼军营分院_明末之兴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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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古时候的人做生意,一般很少与人合股,大多是个人或者家族的生意。

  因为在古时候做生意是一项技术非常高的事情,没有技术、资源、人脉,想要把生意做大是绝对不可能的。

  再加上做生意灵活性比较大,还需要经常四处奔波,以当时的交通条件,沟通交流上就会存在很多的障碍。再好的合作伙伴,缺少了交流沟通和相互监督,必然会产生很多的矛盾。因为这个时候的有效监督手段太少,完全依靠个人的诚信,根本无法保证合伙人的利益。

  所以越是大的生意越是很少与人合伙,在做大时多是选用家奴或者族人来进行管理。

  当然给予权贵们干股那就另当别论,那不是正常的商业合作模式。

  这样的经营方式虽然比较单纯,减少了商业纠纷,但是对商业的发展壮大也是一种制约,而且也不能有效的整合资源。那么建立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就成为一种需要,只是大家还找不到门路。

  鲁若麟也希望推行现代公司制度,只是济州岛的商人们都是江南大族,自身实力雄厚,对于建立股份制公司没有迫切的需求,所以公司制度在济州岛并不怎么受欢迎。

  至于那些小商人,原始的合伙制度就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了,并不需要复杂的公司制度来吸引资金,他们也没有这个意识。

  辽南这边就不一样了,北方商人的实力比江南那边的商人差多了,各方面的资源也不足,论单打独斗的能力,比江南的那些大户们差远了。但是依然没有联合起来的打算,因为传统的观念深深的制约着他们,与不信任的人合伙仍然是非常忌讳的事情。

  直到这批被鲁若麟强行带到辽南的破家大族们的到来,让鲁若麟看到了推行公司制度的一个契机。

  这些破家大族们已经失去了大部分的家产,自身实力受到了严重的削弱,单个人或者家族做生意的话,根本无法与那些大资本竞争。虽然单个家族的实力弱小,但是如果联合起来的话,还是有得一看的。

  毕竟这个时候的大户们都有藏银的习惯,虽然家族被鞑子攻破,但是只要人还在,那些藏银就能够派上用场。积少成多之下,本钱还是不少的。

  而且这些大户们虽然嘴上说着要把家搬到辽南来,但是老家肯定不会完全放弃,这样的话在大明本土的关系和资源并没有完全丢弃。各家联合在一起,也是一个不小的优势。

  现在困扰他们的就是,联合起来如何保证自身的投入和收益不会受到侵害,股东这么多,又该如何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。

  这时,鲁若麟就拿出了股份制公司这剂良方,为他们排忧解难来了。

  当然,受限于现在的条件,肯定不能完全照搬现代公司制度,但是大概的框架还是可以提供的。

  鲁若麟当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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